海关总署:香港CEPA实施10年 关税优惠近40亿元人民币
中国海关总署20日透露,截至2013年底,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实施10年来,有71.61亿美元香港CEPA项下受惠货物进入内地,累计关税优惠达39.83亿元人民币。
中新社北京1月20日电(彭大伟)中国海关总署20日透露,截至2013年底,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实施10年来,有71.61亿美元香港CEPA项下受惠货物进入内地,累计关税优惠达39.83亿元人民币。
数据显示,CEPA实施10年,进入内地的香港CEPA项下受惠货物由2004年的1亿多美元,增加到2013年的12.19亿美元。关税优惠方面,从2004年的77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2013年的6.3亿元人民币。
其中,药品、纺织服装等香港传统优势产品受益最大。10年间,港产药品受惠货值达22.10亿美元,关税优惠6.81亿元人民币。纺织服装类货物受惠范围最广,从纺织原料、纺织制品到成套服装共涉及165个税号项下产品,占总受惠税号的58.93%,受惠货值7.85亿美元。
机电、光学等香港弱势产业则获得更多市场商机。从2005年开始,钻探机械零件、履带式钻机和电焊机等机械产品开始陆续受惠进入内地市场,光纤、光缆等受惠进口也呈现逐年递增趋势。10年间,机电及光学产品受惠货值为2.83亿美元,表明零关税措施的实施,大大提高了上述产品进入内地市场的竞争力,为其持续发展提供了更多市场商机。
同期,香港产品在内地的销售市场也不断拓展。10年间,港产零关税货物先后从内地20个省市的28个口岸进口,覆盖了东起上海、西至成都,南起海口、北至长春的广泛市场。作为零关税货物的主要进口口岸,广东各口岸累计进口受惠货值42.75亿美元,占受惠总货值的六成。
据悉,CEPA实施以来,内地海关组织制定了受惠货物原产地规则,并深化通关改革,实现CEPA货物通关便利化。2013年,内地对香港的双边贸易额为4010.1亿美元,同比增长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