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拓展“区域通关”模式北方股份成自治区首家获利企业
2013年11月27日,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包头海关送达的享受“属地申报、属地放行”便捷通关服务《告知书》,成为从11月1日起海关总署全面深化区域通关业务改革以来自治区首家获批适用“属地申报、属地放行”便捷通关模式的企业。
光明网呼和浩特讯(记者 薛海军 通讯员 朱春艳)2013年11月27日,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包头海关送达的享受“属地申报、属地放行”便捷通关服务《告知书》,成为从11月1日起海关总署全面深化区域通关业务改革以来自治区首家获批适用“属地申报、属地放行”便捷通关模式的企业。
据了解,“属地申报、属地放行”是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基础上海关针对AA类企业实行的一种更为便利的区域通关模式,是指收发货人为AA类且报关企业为B类(含B类)以上企业(以下简称“AA类企业”)进出口货物时,可自主选择向属地海关申报,并在属地海关办理货物放行手续。该模式是海关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国务院促进贸易便利化推动进出口稳定发展的决策部署、优化海关作业流程,促进区域通关一体化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此次海关总署深化区域通关业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自2013年11月1日起正式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