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对华木质纤维板征收反倾销税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19日消息,2013年8月8日,印度财政部发布反倾销征税公告,决定自2013年8月8日起正式对原产于中国、印尼、马来西亚和斯里兰卡的厚度6毫米以下树脂或其他有机物质粘合的木材或木质纤维板(除绝缘板、层压纤维板和由树脂或其他有机物质粘合的板)征收反倾销税,税额为最低限价与到岸价之间的差额,征税期为18个月。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郭晓萍)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19日消息,2013年8月8日,印度财政部发布反倾销征税公告,决定自2013年8月8日起正式对原产于中国、印尼、马来西亚和斯里兰卡的厚度6毫米以下树脂或其他有机物质粘合的木材或木质纤维板(除绝缘板、层压纤维板和由树脂或其他有机物质粘合的板)征收反倾销税,税额为最低限价与到岸价之间的差额,征税期为1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