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市民银行卡内3.3万被盗 法院判银行担责6成

庾琳 |2013-05-20 19:22838

在与银行协商不成后,刘女士将银行告上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银行返还她3.3万元存款和利息。银行还提出,公安机关规定银行监控录像视频资料的保存期仅为一个月,而且,取款时所用的ATM机不属于该银行管理,录像也不属于该银行保存,因此,银行不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视频播放

  银行卡内的3.3万元钱被盗,南宁一市民将发卡银行告上法庭

  法院一审判决银行担责六成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庾琳)银行卡在手,卡里的3.3万元存款却不翼而飞了,南宁市民刘女士在5个多月后发现这一情况,便立即报案。银行方认为,要么这是刘女士自己所取,要么是刘女士保管卡和密码不善所致。此案最终闹上法庭,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银行需赔偿刘女士损失的60%。记者5月19日从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获悉,银行方面不服一审判决,目前已提起上诉。

  储户:

  5个多月后才发现存款被盗

  刘女士在某银行南宁唐山路支行开户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去年4月19日,刘女士在卡里存了3.3万元。去年9月28日,刘女士去银行取钱时,才发现卡里已没有钱了。一查才发现,在去年4月24晚上7时许,有人在银行的ATM机分4次取款了2万元,次日上午的11时34分,又有人以同样方式分5次取款1.3万元。

  刘女士觉得太奇怪了,自己没有取款和消费,卡在自己手上,且她未告知过任何人密码,怎么钱没了?于是,她向警方报案。警方在调查时,去银行提取监控录像,但因为距离交易时间太久,存款被取时的监控录像已被删除。

  刘女士认为,银行应当对她的损失进行赔偿。在与银行协商不成后,刘女士将银行告上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银行返还她3.3万元存款和利息。

  银行:

  凡密码交易均视为本人行为

  银行方面表示,在刘女士开户时,双方签订的协议和申请表上有约定,储户应该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密码,并切勿将密码透露给其他任何人,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本人所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对方承担。刘女士银行卡里的钱被冒领,必然是因为原告没有妥善保管银行卡密码而造成的,应由其本人自行承担。而如果银行卡密码仅为刘女士一人掌握,刘女士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是他人冒领,那么所发生的交易应当认为是刘女士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银行还提出,公安机关规定银行监控录像视频资料的保存期仅为一个月,而且,取款时所用的ATM机不属于该银行管理,录像也不属于该银行保存,因此,银行不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法院:

  银行交易系统有缺陷应担责

  法院审理后认为,银行认为那9笔交易是使用真实的银行卡办理的,但仅凭提供的交易明细无法证明这一点,因此法院不认同。银行作为银行卡的发行者,不论冒领人如何获得持卡人的密码,金融交易系统未能识别自己发行的银行卡的真伪,允许银行卡、账号和密码三者不一致的情况下进行交易,导致刘女士的存款被他人盗取,这表明被告银行的交易安全系统存在重大缺陷,应对刘女士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不过,密码是刘女士个人所设置和保管,刘女士没有提交证据证明银行卡密码是因银行的过错而泄露的,且无法解释密码如何为他人所知晓,因此不能排除自己无意泄露密码的可能。刘女士未尽谨慎之责,也应负一定过错责任。

  因此,刘女士应承担损失的40%的责任,银行承担60%的责任。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银行赔偿刘女士1.98万元及利息。不过,银行方面不服判决,目前已向南宁市中院提起上诉。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0
发表评论
同步到贸金圈表情
最新评论

线上课程推荐

火热融资租赁42节精品课,获客、风控、资金从入门到精通

  • 精品
  • 上架时间:2020.10.11 10:35
  • 共 42 课时
相关新闻

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2018-06-06 22:58
14705

国务院修订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规定

2024-01-23 12:41
58193

热烈祝贺宁波东海银行荣获宁波市民喜爱的银行卡评选荣誉榜三项大奖

2023-11-18 14:36
337

支付宝现已支持绑定境外银行卡 可实现跨境支付

2022-12-17 15:34
42187

最高人民法院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2-03-31 13:01
14657

央行:截至三季度末全国共开立银行卡91.83亿张

2021-12-07 14:15
1007
7日热点新闻
热点栏目
贸金说图
专家投稿
贸金招聘
贸金微博
贸金书店

福费廷二级市场

贸金投融 (投融资信息平台)

活动

研习社

消息

我的

贸金书城

贸金公众号

贸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