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为零
中华全国总工会近日公布部门预算说明,中华全国总工会2013年财政收入预算218,941.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141.75万元,占98.26%;事业收入3800万元,占1.74%,事业收入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费收入。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9日讯 中华全国总工会近日公布部门预算说明,中华全国总工会2013年财政收入预算218,941.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141.75万元,占98.26%;事业收入3800万元,占1.74%,事业收入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费收入。由于财政对全国总工会没有行政经费补助,因此,全国总工会财政预算中的“三公经费”为零。
中华全国总工会简称全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唯一官方全国性工会联合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其下有中国大陆31个省级总工会和多个全国性产业工会总会。
全国总工会本级作为财政预算一级单位。财政预算二级单位有8个,分别是机关、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全总文工团、北戴河疗养院、青岛疗养院、工人日报社、工人出版社、中国职工对外交流中心。三级单位无,代管单位无。
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