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调整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
据自治区商务厅规划财务处处长刘思国介绍,保险保费补助率的提高,一定程度降低了企业费用的支出,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
宁夏商务厅近日对宁夏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政策作了新的调整,以应对我区外贸出口企业面临的“寒冬”。
下半年以来,由于世界经济贸易形势的急剧变化,国外进口需求量大减,国内成本上涨,加之境外诸多企业相继倒闭,使得我区出口企业收汇风险加大,并增加了企业签单的信心。为此自治区商务厅多次与财政厅、出口信用保险西安营业管理部沟通、协商,对年初制定的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政策作了新的调整。据了解,调整后的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政策扩大了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范围,并提高了保险保费补助率。明确规定除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限制的行业或产品外,对自治区内企业出口的其他所有产品均给予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其中,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出口农产品,保费支持比例由50%提高到80%;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高新技术、机电出口产品,保费支持比例由40%提高到70%;对其他出口产品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给予实际缴纳保险费金额60%的补助;对境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支持比例由50%提高到60%。
据自治区商务厅规划财务处处长刘思国介绍,保险保费补助率的提高,一定程度降低了企业费用的支出,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而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政策可帮助和支持企业有效规避出口风险,减少损失,一旦发生出口或收汇损失情况,企业可依靠此政策追回国外进口商的货款。同时可增强企业与外商签单的信心,稳定企业客户关系,保持市场份额,调动企业扩大出口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