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煤具备开展期货交易条件
我国焦炭生产企业分为独立焦化企业和钢铁企业自有焦化企业,2009年国内焦炭全年产量为3.53亿吨,其中独立焦化厂共生产焦炭2.2亿吨,钢铁企业自产焦炭1.33亿吨左右,钢铁企业生产焦炭所需焦煤几乎全部从焦煤生产企业购买。
我国焦炭生产企业分为独立焦化企业和钢铁企业自有焦化企业,2009年国内焦炭全年产量为3.53亿吨,其中独立焦化厂共生产焦炭2.2亿吨,钢铁企业自产焦炭1.33亿吨左右,钢铁企业生产焦炭所需焦煤几乎全部从焦煤生产企业购买。除部分焦煤主产地的大型独立焦化企业拥有自有焦煤资源外,其他焦化企业所需焦煤资源也需要购买。
我国煤炭行业政策宽松,只要符合行业内基本法规《煤炭法》、《煤炭产业政策》以及《煤炭经营监管办法》规定的准入条件,企业都可以参与到焦煤市场中来,国内贸易不存在参与障碍。我国焦煤进口政策不对称,出口除了交10%的关税外,需要申请煤炭出口配额,对国际贸易构成一定障碍,但是由于我国焦煤是稀缺品种,国内供应存在缺口,在国家提高关税后,国内炼焦煤价格已经没有价格优势,因此出口需求大幅降低。在进口方面,我国政策鼓励进口,不存在政策障碍。
从我国焦煤的供应省份上看,山西省是我国焦煤最重要的生产省份,供应量占全国总供给量的48%,黑龙江、贵州、河南、云南等省份的供应量也分别在7%-11%之间,其余省份的生产量一般占全国的5%以下。从生产企业来看,我国可以生产焦煤原煤的特大型生产企业超过10个,广泛分布于山西省的焦煤集团公司(包括霍州、汾西、西山三矿区)、平朔、大同、潞安,江苏省徐州,安徽省淮北、淮南,黑龙江省鸡西、鹤岗和七台河,河南省平顶山等。从供应角度讲,没有任何一个省份或者企业可以绝对垄断价格。
从需求角度看,焦煤主要用途是生产焦炭,我国焦化企业数量众多,竞争机制充分。据统计,我国997家焦化企业分布内地29个省市区,生产焦炭100万吨以上的焦化企业有72家,产量仅占全国焦炭产量45.35%。从生产省份上看,焦炭的生产较为分散,2008年全国产量超过1000万吨的10个省份的产量占全国的76%,而产量最大的山西省也仅占全国产量的25%。因此,任何一家炼焦煤需求企业无法对价格施加垄断性影响。